在当今社会,银行作为企业之间互动的中介。银行在各个公司的商业活动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,比如托收的概念,但是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,托管托收并不经常使用,所以大多数人对它不是很了解。那么,我国法律规定什么是催收呢?接下来小编就为大家详细讲解一下这个问题。

一、托收的含义托收是商业信用。银行办理托收业务时,既没有义务检查货运单据是否正确、完整,也不承担付款人的付款责任。虽然托收是通过银行办理,但银行仅充当出口商的受托人,不承担付款责任。进口商未能付款与银行无关。出口商仍依靠进口商的商业信用向进口商收取货款。

如果进口商拒绝付款,除非另有说明,银行没有义务保管货物,出口商仍应担心货物的安全,直至对方支付货款。

托收给出口商带来更大的风险,D/A 比D/P 带来更大的风险。跟单托收方式是出口商先交货后收取货款,因此对出口商来说存在风险。进口商的付款取决于他的商业信誉。如果进口商破产,失去支付能力,或者货物出运后进口地货物价格下跌,进口商以任何理由拒绝支付,或者进口商没有提前获得进口许可证或如果出口商未办理外汇、被禁止进口或无力付汇,出口商不仅无法按时收回货款,还可能遭受货款和货款双损失。支付。如果货物已抵达进口地,进口商因任何原因未能付款,出口商还要承担货物在目的地的提货、仓储、保险以及可能出现的变质、短少、缺货的风险。重量。如果货物转卖到其他地方,将会出现数量和价格的损失。如果货物无法转售,出口商将不得不承担货物运回本国的费用,并承担因存放时间过长而被当地政府低价出售的损失。

虽然出口商有权就上述损失向进口商索赔,但在实践中,如果进口商破产或逃亡,即使出口商能追回部分赔偿,也很难全部弥补。的损失。尽管如此,在国际市场出口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,出口商有时不得不采用托收的方式来推销自己的商品,占领市场。如果对方的进口商信誉良好,且出口商在国外有自己的办事处,风险可以相对较小。

托收对进口商来说更有利,可以免去开证和预付押金的手续,而且还有可以提前借货的便利。当然,对于进口商来说,托收并非没有风险。例如,进口商付款后取得货运单据并提货时,如果发现货物与合同不符或者干脆是假货,就会因此蒙受损失。不过,一般来说,托收对进口商来说更有利。

2、托收涉及的各方托收涉及四个主要参与方,即委托人、付款人、代收行和代收行。

委托人是指委托银行办理托收业务的一方。在国际贸易实践中,出口商开具汇票,委托银行向国外进口商(债务人)收取货款。

收款人是银行根据托收指令的指示向其出示单据的人。托收业务中的付款人是商业合同中的买方或债务人。

代收行又称发送行,是指受客户委托办理托收业务的银行,通常是出口商所在银行。

代收行是指接受托收行委托向付款人收取货款的银行。通常是汇款银行在付款人所在地的联营银行或代理银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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